陳建[明朝官員]

陳建[明朝官員]

陳建(1497—1567),字廷肇,號清瀾,東莞人。年23補弟子員,試輒居首。嘉靖七年(1528年)中舉人。以後兩次會試,皆中副榜,選授福建侯官縣教諭,時年36歲。在任期間,與督學潘潢論朱陸異同,作《朱陸編年》二編,與巡撫白賁論李東陽《西涯樂府》,作《西涯樂府通考》二卷,督學江以達命校《十三經註疏》,書成,朝廷頒行天下。七年任 滿,遷江西臨江府學教授,集編《周子全書》,又為《程氏遺書類編》。

基本信息

人物經歷

在兩任期間,曾受聘為江西、廣西、湖廣、雲南的鄉試。循資升山東信陽縣知縣,著《國小古訓》。嘉靖二十三年(1544年),以母老,力告請養,時年48歲。歸後,銳意著述,隱居不出。嘉靖二十七年(1548年),修改《朱陸編年》,成《學蔀通辨》前後續終四編共十二卷。又為《治安要議》六卷,《皇明通紀》,凡二十四卷,為著作明史之先鋒。尚有《經世宏詞》、《明朝捷錄》、《古今至鑒》、《濫竽錄》、《陳氏文獻錄》等。今傳的有《學蔀通辨》、《治安要議》、《西涯樂府通考》、《皇明通紀》。由明朝隆慶五年(1571年)開始,《皇明通紀》被列為禁書,因此,其名不甚為世人所知。嘉慶間修的《東莞縣誌》,不敢道陳建一字,陳伯陶修《東莞縣誌》始為其立傳。

陳建學術上的最大貢獻,是對朱子的學問思想的先後次序的闡明,並說明朱學和陸學的不同之處,辨明王守仁《朱子晚年定論》中根本上立論的錯誤。粵東有陳獻章:世稱新會之學;有湛若水,稱增城之學;至建書出,有稱為東莞之學。

陳建之後有劉鴻漸,字紹嘉,東莞石碣人。少穎異,掌宗考亭(指朱熹),講學邑中,從游者眾,倡明陳建之學甚力。江漢名流,見鴻漸書,無不折服。漸嘗言:“功夫雖兼動靜,而必從動始;知行雖是合一,而必自知始;良知雖有可致,而必從窮究事物始。”與陳國是等所作《格物要致知辨》,傳誦一時。萬曆間,粵東之士,不盡墮諸家雲霧的是鴻漸之力。學者稱磐石先生,年87卒。

個人著述

著有《易說》、《蘭軒詩文集》三卷、《匯雅省勸錄》諸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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